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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3-01-29浏览量:1365

一、定义

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操作人员按照制度和流程要求对临床用血关键环节进行审核、评估、确认,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一)我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制度及规程》)。

1.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按照《制度及规程》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开展合理用血管理工作和临床用血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临床医护人员按照《制度及规程》中的《临床用血工作制度》《临床用血全流程及关键环节标准操作程序》开展临床用血评估与申请、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标本采集、取血、输血及输血后管理等工作,执行以上关键环节的评估、核对、确认操作。

3.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输血科工作人员按照《制度及规程》中的《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方案》《临床用血保障制度与应急预案》做好输血不良事件、输血反应的预防、监控及审核处理工作,做好各种特殊情况下应急输血应对措施和审批,保障急救用血。

(二)输血科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输血相容性检测及血液管理工作制定管理程序及标准操作程序,输血科工作人员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和试验操作,输血标本接收、输血相容性检测及报告、血液入库及库存管理、血液发放等关键环节按程序要求执行核对、确认操作。

三、具体细则

(一)临床科室每年组织开展本科室医护人员输血相关知识培训。新员工、进修生、规培生、专培生、实习生等执行输血工作前必须经过临床科室(或主管医生)的培训。

(二)对预期需要输血治疗患者应进行输血指征相关检查和输血感染性疾病筛查。

(三)严格执行输血申请分级审核制度:中级及以上医师具备申请用血资格,上级医师审核;1日内申请备血量在800ml至1600ml的,需经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核准;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需经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核准后,报医务部批准(节假日报院总值班同意,后补批签)。紧急情况下输血、抢救用血可不需通过科主任、医务部核准和批准,直接发至输血科。

(四)在发血前患者应完成分2次穿刺采集的“独立”标本的血型复查。

(五)确保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六)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时、取血时、血液取回临床科室时和执行输血前均必须完成双人核对。

(七)针对输血不良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八)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输血反应,控制及时处置其他输血严重危害(SHOT)事件。

(九)输血病历必须包含输血前评估、输血过程记录和输血后评价。

(十)熟悉并在需要时执行输血相关应急预案。

(十一)医生及时对输血患者进行输血后自评。

(十二)临床科室每季度一次用血工作质量自查。

(十三)麻醉科、血液科严格执行自体输血管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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